January 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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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 銅鑼灣路上唱
去年今天,我與幾位朋友因為在銅鑼灣的鬧市裡唱了一首對整個社會泛起波紋的電視劇插曲,在不方便的時間、地點惹來了大量市民旁觀,結果被警方勸令停止離場。這過程的錄像更被傳到網上,之後的事可以不談了。
一年之後,這首叫《年少無知》的歌曲不但成為了某某流行音樂頒獎典禮中香港人最愛的歌曲,更成為了爭取民主自由人士用來發聲的一首作品。而我,也繼續走上我路上唱的旅程。自12月中到現在,已經做了尖沙嘴、中環、銅鑼灣,還有政府總部等幾個地方的路上唱。 在這個旅程中,我有我的學習,也希望把當中的所見所聞跟大家分享。
特別的日子 特別的地方
在剛剛過去的大除夕,我們回到銅鑼灣。這個晚上,我們本來打算在三個不同地點嘗試進行超過20分鐘連續不斷的演出。畢竟是曾經被驅趕的地方,所以出發前都是戰戰兢兢的。隊友、後援的朋友都有各種的猜測,覺得這裡不能做、那裡不能做,至於風險低的地方,又因為沒有挑戰性而沒有需要做… 那究竟應該在什麼地方唱呢?終於,我們計劃到風險較高的維多利亞公園一帶做兩次,然後到風險較低的大坑浣紗街再做一次。有任何改動,我們還是會避免到人流最多的時代廣場一帶。
不過,除夕晚到達維園附近後,卻發現人流是出乎意料的少。我們從高士威道方向進入維園,首先在Neway CEO對面涼亭的象棋桌邊假扮練習的又彈又唱了兩首歌。然後,再到另外兩個不同位置測試水溫,終於還是回到原來的位置。開演的時候是晚上10點,剛剛是對面工展會結束的時間。因此,我們的演出就令一些離開公展會的朋友停下來觀看。在這裡我們順利唱了6首歌曲,沒有驚險的時候也沒有太大的驚喜。只記得在《等!》、《讓暖酒翻開憶記》的時候有比較多的觀眾停下來觀看。
第一個點的順利,無疑是為我們打了一支強心針。於是心高氣傲的,我們決定操往年初的遇事現場恆隆中心,看看有沒有可能一雪前恥。
來到恆隆中心,其實已經看見警員駐守。根據之前一個星期在中環百子里的經驗,覺得跟主管現場保安的人說一聲是有幫助的,於是就跟一位警察說了一聲:「我們準備唱歌,沒有問題嗎?」
警察首先反問我們要唱的是什麼歌,然後表示,其實不論音樂的性質,是否阻塞道路也好,「在街上玩樂器都是不許可的,你們最好在我看不見的地方演奏。」(他沒有清楚說明是違法)這時候我們在百德新街百老匯附近,為了讓他看不見,我們左轉入了記利佐治街。
在轉角處,其實已看見對面馬路有幾位警員,但同時在我們身邊有一位年老的伯伯在賣麵粉公仔,估計他是沒有牌照經營的。心想,要是他沒有被驅趕,我們在他身邊唱也就沒有問題吧?於是,我們又問他:「我們在這裡唱歌可以嗎?」
他竟然誤會了我們的意思,以為我們在問「在這裡唱歌合法嗎?」他回答說不知道,我想他大概是不介意了。於是我們開始了我們第二節的演出。在喜氣洋洋的節日氣氛下,我們很煞風景的來了一首憂鬱的作品《賣火柴的青年》。這裡跟維園一樣有人停下來看,只是為數同樣不算多。不過,明顯看見為我們牌照和錄影的遊客多了。我不敢說我們的音樂很動聽,但我們的演出令銅鑼灣變得更有趣卻是一定的。
當晚最特別的一個經歷,就是我們唱了兩首歌之後,賣公仔的老伯伯竟然跟我們說要去洗手間,請我們暫時代他看守檔攤。沒想到,我們會得到他的信任,同時想到去年《天與地》裡面有人說,總覺得玩音樂的人,他心裡不會怎樣的壞。不知老伯是否同樣有這種想法呢?
其實不論是警員或者是路上的小販,都在跟我們共用這條街道,都是這「場地」的持分者。做了幾次路上唱之後,明白道路、公園等都不是我的紅館,而是有其他人在做他們各自要做的事。我開始學會了所有的表演都應該在互相尊重和體諒之下進行。這次,在眾多警員的眼目下完成了七首歌,唱了記述去年事件的《我們在路上唱》,我們抱著終於把未完的事完成了的心情,也跟老伯來一幅合照才離去。
本來是決定到大坑做第三節演出的,不過抵達時發現浣紗街很多食肆都已經關門,人流不多,最後決定提早收Band,讓我們自己也吃個甜品迎接新年。
下接:元旦 在遊行路上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