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January 2013

  • 還以為 我們更幸福

     

    早幾天還在說,小孩沒有奶粉吃,難道我們已經跟北韓相差不遠?其實那是很民粹的一篇文章。但一轉身,竟然有人想到在美國白宮的網頁請願,要求「國際社會施出援手」。

    一看見,是詫異的。特別是因為自己在人道救援組織裡面工作,對於文中Hunger,Aid,Assistance等字眼特別敏感。腦裡面頓時間想起我們把一箱箱的糧食用貨車拉到災區去的情景。這也是我唯一想到美國政府在現金援助以外唯一可以做的,因為它無論如何都不會介入別國這些芝麻綠豆的紛爭之中,更何況是一個怎樣都不能說是有飢餓問題的地方。

    但是,真的是一箱一箱的奶粉運來,有幫助嗎?有人能控制這些奶粉花落誰家嗎?除非他註明那些是不能出售的Food Aid… 我真的想得越來越多,越來越細密,越來越複雜。說我是職業病也好,轉數慢也好,其實我一時間無法想到那是有人為了令特區和中國政府蒙羞而做的把戲。

    對於我來說,這次「請願」行動最不能接受的有兩方面。首先,香港人和內地人之間的矛盾,不論是經濟上的還是政治上的,在外面看來都是一個國家的事情,犯不著靠其他國家介入來處理。說到要用外國壓力令自己國家政府蒙羞嗎?怎樣看,這刻蒙羞的還是我們自己。羞恥在自己民族的問題無法自行解決,還要傳揚出去!

    其次,以香港這個人均GDP在全球排位中名列前茅的地區,竟然向排位自己低的美國提出要求援助,簡直可以用「成何體統」、「臉是自己丟的」來形容。世界糧食、貧窮問題已經非常嚴重,遙遙超越於貧窮線外的香港人,不論持的是什麼理由,缺的是什麼食品,無論是由市民還是政府提出要別國援助,都只會淪為別人話柄。

    去年做東日本大地震一週年採訪時,發覺日本人喜歡用「國民性」這詞語。即使受災之後,得不到政府賠償,仍然著重團結,仍把這字掛在口邊。但偏偏,香港人的字典裡是沒有這詞語。一點國民意識也沒有還算,但口口聲聲說要解決貧富懸殊,制止「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竟然厚著臉皮向國際社會要求援助---不論所謂「援助」的意思是什麼,還算表現的有良知,行公義嗎? 由於提出要求的是市民,所以表現得缺乏素質的,不會是政府,而是利己的市民!用心想想吧。

     


     

  • 人吃人 沒藥醫

    多份傳媒刊物今天報導北韓因為饑荒而出現人吃人事件的消息。有朋友來郵詢問我的意見。為恐防同事也收到同樣的查詢,我忙了一整個下午,為的是寫一篇內部指引。

    若問我這新聞是否屬實,由於我人不在現場,消息也不是經由官方渠道發出,恕我無法知道事件的真偽。再加上其實消息已經發出多時,英國傳媒留待此時才報導,因此消息才出現在香港報章之上。然而,外電故意在北韓宣布新一輪核試的時候才選擇報導,究竟居心何在?目的,是要向全世界說明,這是一個惡魔一樣的政權嗎?

    這些看得人津津有味的恐怖新聞,恕我未能沈醉在其中。就算有人殺人、吃人,原因也不一定是因為飢餓。只憑單方面的消息,我怎可能相信? 再者,就算有發生過,這只是單一的事件。不幸被吃掉的人數,其實並不足以影響這場疑似饑荒的嚴重性。如果真的有糧食危機,我們應該靠的還是官方的求助,還有就是聯合國的資料。

    好像很官式的回答,缺乏實質的回應。但其實我又有什麼可以做?我不在當地,無法到現場理解是否真有其事。但就算能到現場,我又一定能看到事實的真相嗎?就當真的有人吃人的事件,一貫的派發糧食之後,就能確保事件以後不會發生嗎?

    無證無據,我差不多本能的選擇不輕易相信。但我也真心問自己,是真的有把握可以不去相信,還是不相信對於自己來說比較方便?

    在這關頭,還是選擇相信正式的統計數字。但其實,倘若人吃人的消息是一個謊言,那些說糧食短缺有所改善的統計數字也可以是一個謊言。

    很想說服自己去相信,吃人的兇手是因為瘋了而不是餓了。又其實,在這相信直覺和追尋事實的空隙中喘息,可能是自己先要瘋了。

    聽到人吃人的消息,最需要醫治的,不是吃人的,不是被吃的,而是聽的那個人。

     


     

  • 職業中的自己、天地、眾生

    看《一代宗師》,總覺得王家衛要拍的不只是一套功夫歷史片那麼簡單。如果是用心看這套電影的,不難在這個故事中透過幾個主要的人物跟自己的生命相遇。大家有這樣的同感嗎?

    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宮若梅(章子怡飾演)說,習武之人有三個階段,分別是「見自己」,「見天地」,和「見眾生」。怎樣去為這三個階段下注腳,喬靖夫已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寫得很清楚,我在這裡也不再重複了。宮若梅說了這句話之後,便抬頭往頭上那些商號橫匾,說:「其實這裡不就活像一個武林嗎?」說的是50年代的香港,其實二十一世紀的香港也不是一樣麼? 

    如果讀者是用心學習,或者對於自己專業有所堅持的朋友,相信其實不難通過這句說話將自己的專門知識或技能看成一種武功。如果我所習武功是現在做的扶貧發展工作的話,我相信我是已經過了「見自己」的那個階段 -- 我是頗為肯定自己是適合而且能勝任這工作的。除了之前工作上習得一些基本功之外,這幾年間的進修也讓我對自己加深了了解。不然,去年也不會開展現在的工作,在一個自己熟悉的機構負責朝鮮項目。

    「見天地」的階段,對我來說其實跟「見自己」的那個階段是有相當重疊的。自己接連的有在海外工作的機會,但直到去年為止,多見世面的同時,其實也在修煉自己。不過,自從去年展開新工作以來,卻明顯是要拿武功「見天地」的一個階段。先說對外的,要影響北韓這個地方並不容易。帶在身上的刀要利,眼界要準,力度要恰到好處。就連對內的,最近也遇上一些情況,需要向在上的人證明這種武功的價值,令人明白手上工種並不是隨便一個人都能做。兩種情況,都不會容許你有什麼時間和空間去再懷疑自己。這是一個拳拳到肉,做實事,把天地打回來的時候了。

    當然,自己在職場上仍然需要證明自己的能力,武功的價值,並獲得周邊的認同。因此「見天地」這個階段應該還要持續一段時間。至於「見眾生」又是什麼呢?倘若完成了博士學位,選擇了學術的路,可能會更快來到「見眾生」這個階段。但是,如果在名義上不是為人師表,沒有成為XXX教授,在別的領域,又有什麼見「見眾生」的機會呢?

    此時,突然想起幾年前做過的一份翻譯工作,文章是說一個設計師專業發展的幾個不同階段。其中說到,其實很多不同行業中,都有一些前輩能擔當上「教主」的角色。他們不但能像「一代宗師」一樣啟迪後輩,而且更能領導整個行業的思想和方向。深信在任何領域,能夠走到這一步的,或者是想走到這一步的,不會有很多人。但若能力是能夠做到令天地悅服的,也要做到薪火相傳,才算是「見了眾生」。

    人總需要跟自己的武功相遇。其實我也遇到過不少比自己年輕朋友說,想進NGO做扶貧發展的工作。作為前來者,當磨練好自己的功力,實戰中獲得肯定了,其實也很應該向後來者,甚至是行業以外的人多推廣介紹自己的技藝。為的也不一定是成為別人的榜樣或者模仿對象,但更多是激發其他人的夢想和潛能,令下一代做出來的事情更有趣、更精彩。要做到這種「見眾生」,需要領袖魅力的同時,也需要一種捨己和謙卑的精神。

    主力去「見眾生」的階段,對於我來說還遙遠,也不知是否能到達。不過,跟習武可能一樣:我們並不是要打遍天下無敵手才能影響眾生。正所謂「三人行,別有我師」,只要我們願意與人接觸,那管只是三五個,可能就已經在不知不覺間為身邊的人帶來影響了。

    整篇都在寫自己的事情,希望不會令讀者納悶。不過,想說的是,大家看《一代宗師》時,不妨多有一點的代入,讓它引發你多點對於生命成長,對於與周圍的人的關係的思考。或者,你帶走的除了是精彩的畫面外,還有一些對於往後如何繼續發展自己潛能的指向。

     


     

  • 以為 我們更幸福

    這陣子,在工作中其實是處理小孩子的「奶」的問題。

    早前,讀了聯合國糧農組織與世界糧食計劃(FAO/WFP)一份關於北韓糧食狀況的評估報告。裡面說,北韓目前人民蛋白質攝取量過低,不論是吃的、生產的也不夠,因此建議提高大豆產量和設置多些魚塘。報告也指出,大豆產量之所以偏低,是它相對於其他五穀類產品價格沒有那麼吸引之故。

    於是嘗試在設計中的新項目引進這個思維。為了令孩子能攝取更多蛋白質,我想了一些辦法,提供資金、設備和原材料,以吸引本來只為孩子提供主食的一個機構同時製造並提供豆奶。不單如此,我更向這機構表示,用完我們國外購入的一批大豆之後,要想辦法在國內搜購大豆。只有擴大內需,提供吸引的價格,才能鼓勵農民生產。

    負責這項目的機構很有興趣。以為自己想的周到,算是有點建樹。豈料,不能確保有食物填飽肚子的孩子,竟然不只是遠在北韓,也可以是近在眼前。

    香港,亞洲其中一個最富庶的地區,有充分發展的自由經濟,竟然回到要配給奶粉的光景。

    一個地方資源不夠,有人會跨越邊境的伸出援手。相反,當一個地方的資源充裕,竟然有人會跨越邊境的來爭奪。而且爭的不只是奶粉,還有學校的學位。在這樣的不安中,政府的官員竟然說,從外而來褫奪學位的孩子才是香港的生力軍。

    北韓的孩子,尚有從外而來的NGO為他們設想。香港的孩子,由誰來替他們設想呢?

    以為,我們更幸福。曾經以為,現在也以為。但是不是多福就要被人/讓人來搶奪呢?我真的不明白。

     


     

  • 當iPhone在平壤街頭遊走

    北韓政府終於放寬持續多時的規限,准許前往當地旅遊和公幹的外來人士攜帶手機入境。這對於筆者等偶爾會進出平壤機場到當地工作的旅客來說當然是喜訊,因為 大家從此就可以省卻在機場把手機交予職員保管的不便。也不用擔心在逗留北韓期間會遺失當地政府發出的收據,以致在出境時無法領回手機了。

    此項服務由一家埃及公司負責投資,而該公司自2008年底已經為北韓當地的居民提供手機服務。旅客只須在機場購買一張智能SIM卡,就能夠利用手上的3G手機打出國際電話。有消息指,智能卡稍後會加入上網功能,讓持智能手機的旅客可以隨時隨地上網。

    早在數個月前,就已經有消息指平壤市中心的火車總站正在進行接駁無線上網服務的工程,供來自中國等地的旅客用手機上網。外來手機服務 的落實,可以說是提高了這消息的真確性。

    北韓政府這次放寬規限,對於前往北韓的旅客來說,當然是儼如一次大赦。但此舉對於北韓當地的居民來說,又有沒有什麼大意義呢?筆者認為這次有限的開放可以從兩個角度分析,包括通訊和經濟等兩方面。

    先 說說通訊方面。縱觀各地報章,有部分報道認為此舉有助於改變當地消息封鎖局面,但也有一些觀點持反對意見。原因是目前這個專供外來人士使用的手機網絡仍然 跟本地人的手機網絡隔絕,北韓人亦暫時無法使用自己的手機撥打國際電話。他們即使擁有當地推出的智能手機,仍只能登入對外不通的內聯網,要像國外人一樣上 網找外國資料看外國新聞則不可能。 因此,有評論指這次開放讓外國人攜帶手機入境,對於北韓內部消息的開放並未能起什麼作用。

    但如果可以把這新措施看成一個緩慢開放過程中 的一步,則還可以對北韓將來的通訊局面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因為,北韓的對外通訊並不是如想像一樣完全的滴水不漏。目前,不論在國立的金日成大學或是外資設 立的平壤科技大學,都設有接駁了互聯網的電腦。筆者一位在平壤科技大學工作的知交更指出,他們在校園範圍內能用Skype也能看YouTube,比起在中 國大陸還要開放呢。

    由此可見,北韓政府已經把這道資訊科技的鐵幕有限度的打開。加上近日Google執行董事施密特訪問北韓,當地往後的互聯網服務發展更值得我們觀望。被設計成互不相通的國內及國際網絡,究竟有沒有合法或違規途徑可以連結起來呢?這一點,就 更加是拭目而待。

    至於在經濟方面,這次讓旅客攜帶手機入境的措施,絕對是對當地營商環境的一大改善。直到目前為止,赴北韓公幹的旅客除非 已經在當地設立辦事處,否則如要打電話、傳真、或者電郵,都必須使用酒店提供的昂貴服務。一般在招待外賓的國營酒店裡,單單是寄一封電郵,記憶容量以 25KB為上線,即是發一句簡單句子也要盛惠人民幣20大元了。

    同時,這些電郵都必須經由酒店的電郵地址發出,內容絕對有被監視的可能,更可能被收件人的信箱當作垃圾郵件處理。再者,當人不在酒店,身上就沒有任何通訊設備可用。對於分秒必爭的商人,或者筆者等在當地進行人道救援工作的朋友來說,可以說是非常不便。

    因此,這次小小的開放,可以說是為當地極為困難的營商或工作環境帶來了一個明 顯的改善。北韓在邁向經濟開放的路途上,也就同時跨進了明顯的一步了。所以,這個決定對於發展當地經濟,改善人民生活來說,遲是遲了一點,但絕對可以說是明智的。


    按:本文原題為《北韓通訊革命?--當iPhone在平壤街頭遊走》,於1月23日在《信報》刊出時只用了後半,故在這裡也作相應調整。

  • 關於信仰、性傾向和歧視

    記得很多年前曾經在波士頓唐人街的NGO做青少年培訓工作。記得,當時一邊在那邊在教會負責青少年團契,一邊在自己的機構搞關於愛滋病教育的工作坊。不難想像,兩者之間當然有矛盾。例如,在教會那一邊當然就是說婚前性行為不好,但NGO那邊則有陽具模型也有安全套,讓年青人輪流「試戴」。兩種工作同時在做的原因,當然是基於自己信仰指明是罪的事,在其他人眼中也許是正常不過的權利。既然人有自己的選擇,做公共衛生工作的,就不能用自己的信仰作標準。反而必須尊重服務對象的權利,讓他們學會保護自己的方法。

    說這個經歷,想說的是,作為信徒的,有權利去選擇任何一個道德標準來操練自己。然而,當我們將這個標準強加於別人身上的時候,就是忽略了他們的權利。近日,因為同性戀平權運動引起的爭議,很大程度上都是這種將個人想法當成真理,強加於普世價值之上的取態而引起的。但是,婚前性行為與同性戀有一個本質上不同的地方。前者指的是一種行為,作為信徒,反對某一種行為是說得通的。至於後者,除了牽涉一種行為之外,同時也關係到一類人,也就是一個少數族群的身份。也許,兩個人是否進行婚前性行為,說到底還是由二人選擇。然而,一個人同性戀身份,很多時並不由那個人自己去說定。當一個基督徒說反對所有同性戀行為,但同時說自己沒有歧視同性戀者,其實是自欺欺人的。當我們否定這個族群最基本的一些生理需要時,其實就等同把這個族群吃飯、睡覺等等的需要都一概否定。

    記得,多年前做這個年輕人的工作坊的時候,曾經討論到女性、同性戀者、甚至愛滋病帶菌者被歧視的問題。那個時候,我們是這樣界定「歧視」這個字眼的:

    如果你因為自己的某個身份(因為你是_______),而得到與其他人不同的對待時,歧視就已經發生了 。

    留意,很多時歧視並不是因為一個人的行徑而產生的。更多時,歧視是源自制度對於某些族群的需要的忽略,令他們在接受教育、僱用,又或者是貨品、設施或服務的提供時都比其他人遇到更多的困難。沒錯,世界上總有某些敗類會作出歧視性的行為。然而,歧視更多時是無聲無息的。只是因為制度因循,沒有顧及各個群體需要,而少數族群勢孤力弱,沒有發聲所致。

    昨天,有成千上萬的保守派基督徒在政府總部機會,反對政府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而向公眾作出咨詢。對我個人來說,咨詢最重要的地方,就是找出社會上那些無聲無息的歧視究竟出現在哪些地方。我昨天在Facebook裡說過,我們需要看看社會上事情的運作方式有沒有為同志帶來困難和不公平。春節快來了,派紅包就是一個例子。並非每個同志都想永遠收紅包,而且收的時候要被問何時才派「利市」以致啞口無言。很少人會選擇明刀明槍的歧視,但實際上是當社會令同志出櫃困難無比,婚姻遙不可及的時候,其實派紅包的遊戲規則,裡面已經隱含了歧視。派和收,暫時對同志來說根本沒有選擇。這是平等嗎?

    對於我來說,直到所有同志都能夠坦然無懼的表達性取向而不受到任何不平等待遇之前,歧視在社會還是存在的。即使是鼓起勇氣出櫃的同志,單從出櫃後他們家人往往受到不必要的壓力這一點,就知道我們距離同志被視為普通人的一天距離還很遠。偏偏,社會上仍然有人認為同性戀是病態,是有罪,在道德標準上是比不上異性戀者。這除了是因為這些人始終以為自己站在道德高地,將自己的看法強加於所有其他群體身上之外,也因為他們始終堅持現有的制度,不讓同志能跟其他人一樣通過婚姻而跟另一半長相廝守。某程度上,這些人就是通過保留現有的不公平制度,而製造一個可以讓他們繼續踐踏同志尊嚴、抬高自己價值的環境。這樣的手段,往往就是被那些不懂得在社會轉變中,通過事奉的革新繼續彰顯出基督信仰價值的守舊信徒所用,也不是有點可鄙嗎? 

    最後,作為一個同志,我想說的是這個帶來諸多不便的身份很多時並不是我們自己的選擇。有些人會覺得我們把真相埋藏起來,裝作成異性戀者結婚生兒育女是更合乎他們心目中標準的一條路。先不說這樣能否為我們帶來幸福快樂,為了要做一個別人眼中正常人,而去白白犧牲另一個異性,甚至是將來的孩子的幸福,難道就更加的公平麼?如果是一個有良知的人,又能選擇犧牲別人苟且偷安嗎?想一想吧。

     


     

  • 元旦 在遊行路上唱

    承上:除夕 銅鑼灣路上唱

    本來,路上唱的日程之中是沒有元旦這一次的路上唱的。不過,臨時的加插,與我對這次倒梁的個人看法不無關係。要理解這次路上唱的特性,我得先說說不跟大隊遊行的原因。

     

    遊行以外的發聲

    首先想說的是,我對於「倒梁」這個遊行的原因是有所保留的。 我個人認為制度一天沒有跡象會改變,我們喊著要倒什麼人都沒有用。再者,反對派陣營也無法達成共識,以致元旦當日出現了三個遊行,這也是我對遊行有點卻步的原因。然而,我追求民主自由這個目標卻是肯定的。在不想叫喊相關口號的前提下,再加上元旦前幾天腳趾受了傷,「路上唱」其實可以讓我在行動不便的時候有另一個發聲的方法。不過也須補充的是,今天我的音樂同伴們都分別去了不同的遊行,因此我是第一次一個人在路上唱。

    不過,出了為自己發聲之外,我覺得「路上唱」可以是整個遊行過程的帶來一個點綴。通過提供多的聲音,我們可以令民眾發出來的聲音更動聽的同時也立體和有趣。另外,在不同的新聞現場,其實應該有不同的背景音樂襯托。因此,在元旦的第一節路演時,我就趁手持殖民地時代港英旗幟的遊行隊伍經過皇后大道中時唱了一首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我是否完全支持這隊遊行隊伍的觀點是其次,但作為一個路上的歌者,我可以做的是為他們提供一個適合的Soundtrack,令畫面更為有趣。

    當 日的第二節路演是在政府總部進行。我選的位置,是遊行隊伍步入公民廣場之前旁邊近升降機的小小空間。其實,在選定位置時跟除夕的銅鑼灣一樣到處都是警員, 我是有點擔心的。不過,這兩天我都沒有被警員驅趕,也許就說明了在非常的日子,要令警員費心的根本不是我們這些和平歌唱的路演,而是其他後果更為嚴重的破壞和暴力事件。所以,對於我們這些buskers來說,有時最危險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參與型的路上唱

    元旦這天的「路上唱」,跟我之前的演出不同在於我是採取了一個參與型的設計。首先,這天選唱的歌曲,都是通過我的Facebook專頁請朋友們為我選的,它們都是一些代表香港人核心價值的歌曲。由於練習也需要時間,不是所有被提名的歌曲我都有唱,不過都感覺到這是一個一起選出來的歌單。

    由於唱的都是市民熟悉的歌曲,到了政總之後我拿出了我始前準備的的歌詞紙請大家一起唱(大家可以在下面看看我對每首作品的解說)。由於不知會在政總逗留多久,我也避免讓自己太快失聲,不時把麥克風讓出給其他朋友主唱。很快的,我就已經招聚到一班歌友/觀眾,大家都好像是很嚮往的樣子,完全做到快樂抗爭的原則。當然,我每彈奏四五首別人的歌之後,都會插入自己的作品。這天帶來的,是新作《冰港》和《我們在路上唱》。

    當天,我們唱《自由花》的時候,有兩個畫面是歷歷在目的。第一個,是我相識二十多年的中學同學帶同太太和兒子來支持我。剛巧這首歌是有客席主音負責,所以我也可以蹲下來一邊彈,一邊跟孩子親近一下!這是平時路演時不可能發生的。另一個場面,就是當遊行隊伍經過的時候,我們發現他們也在唱《自由花》,而且剛剛是跟我們唱到同一個句!不知是不是他們從遠處聽到我們的聲音,就已經開始跟我們一起唱的呢?那種大家的聲音合而為一的感覺,實在很令人感動和高漲,唱完之後我也不禁的大聲歡呼起來。

     


    路上唱的意義

    聖誕假期前到現在為止,在不同地方做了四次不同性質的「路上唱」。其中一個不得不更新的,就是我們是如何去看「路上唱」,為什麼要去做。

    記得我開始時,經常跟同伴說,「路上唱」是一個社會實驗。我想看看香港有哪些地方是比較能夠容納街頭表演。這種測試,狠可能被解讀為一種制度上的測試,甚至是挑戰。然而,做了一兩次之後,我明白到,視作一種挑戰是不行的。因為,我總能以挑戰制度之名,故意找最容不下音樂演出的位置,然後在每次表演不夠五分鐘就被要求拉隊走人的情況下說,香港容不下街頭音樂。

    反之,令到街頭音樂表演時而不可行、時而可行的,其實是制度的模糊、規則的浮動。與其說是挑戰,倒不如說「路上唱」是要先點出這些規則的模糊和浮動,然後再看看有沒有可以切入的空間。打個比方說,同一個銅鑼灣。在一個普通的週末下午,商鋪不預計外面有人喧嘩、警察無事忙的時候,做街頭表演是有困難的。 反之,在除夕這種特別的日子,商鋪的期望不同,警察也忙於戒備其他對公眾安全有更大影響的事件,反而變成做表演的好時機。這個,不到路上實習一次,我們做演出者是不會明白的。因此,一連串的路上唱,有助我們掌握成功完成演出的經驗,然後與志同道合者分享。

    另外,我們在路上唱,當然也是希望有一個渠道讓更多人認識我們與自己的作品。其實,要在流動的環境裡做到這個目的是不容易的。朋友也有建議過我穿印有自己組合名字的T恤,但畢竟不年輕了,自己對這個也有保留。元旦的經驗,讓我看見一張歌詞紙最少可以讓觀眾把我們的名字、網址與歌曲名稱帶走,拍了的片段也可以上載到我們的網站。今後,我們還要繼續摸索一種適合的宣傳手法,好讓觀眾能加深對我們的印象和認識。 

    還有一點,也是很個人的一種意義,就是「路上唱」給我多一種角度去感受在這個空間狹小的城市中不同人物的生活。因為路上唱,我們多了跟保安人員、路上小販等等的交談機會。在路上唱,與他們公用場地的同時,其實我們也是在跟這個城市、這個社會在建構一種本來沒有的關係。從這個關係中,我們對這個城市有了新的認知、新的體察。不論是對於創作,還是純粹作為一個公民,這種體驗都有著難以測度的價值。

    往後幾個月,我們會繼續在路上唱。希望當中有你與我們一起經歷!欲知我們的行程,請隨時留意我們的facebook專頁

     


    2013.1.1 我們在路上唱 之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歌曲解說 (排名不分演唱先後)

    1. 《皇后大道東》 歌詞紙上頭兩首歌曲都是香港回歸前夕的作品,兩首以不同的手法去看回歸中國之後的香港。《皇后大道東》這首歌,其實我現場時有懷疑過是否過於諷刺不宜採用。不過,在民眾高漲起來的時候有人點唱,就奏起來了。結果,原來這是很「快樂抗爭」的一首歌。歌詞或多或少帶有八九民運以後對於將來的那種不安,而偏偏這種不安在今日是有增無減。
    2. 《時代曲》 這是一位同事為我選的作品,剛好其實也是我90年代後期唱K經常點的一首歌。這次,我用了歌詞中「怕在今晚之後,不知有誰來迫我,轉唱另一些歌」這一句來做我放在地上的標語。去年的國民教育風波,可以說是這句歌詞的應驗,恐怖極了。
    3.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近期因為電影版《孤星淚》上映而大熱的一首作品,我與這首歌的交往也超過20年了。十年前進NGO工作,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的中文版《人民之歌》,但這次我選的是英文版,群眾之中喜歡這首作品的人也很多。
    4. 《長城》 之前的一首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提到「Barricade」(路障),所以或多或少令人想到《長城》這首作品。選擇這首歌的原因,相信無需要多說明。不過值得一提的是,當日為了避免《長城》這首歌叫破喉嚨,我把結他破例地調低了半度。
    5. 《冰港》 這是我的一首原創作品,歌詞完成於去年3月23日,行政長官選舉前的影子投票被黑客襲擊當日,想說的是我們越來越萎縮的自由空間。歌曲於元旦當日首次暴光,不過街頭玩的這個Acoustic version,跟實際的編曲有頗一段距離。
    6. 《年少無知》自己去年初在街上演唱過後引起討論的作品,後來學民思潮在爭取撤回國民教育時也曾經高唱這歌。這次採用的原因也就無需多作說明了。
    7. 《自由花》 去過六四維園燭光晚會的朋友應該對這首歌不會陌生,這次選擇讓它與一眾流行歌曲並列,其實也是真心的喜歡其旋律與歌詞。
    8. 《睜開眼》 RubberBand的作品中,其實分別有《Easy》和《發現號》兩首被提名。不過,我卻親自選來《睜開眼》這首歌。除了因為原作者銳意在這首歌裡寫香港問題之外,也因為歌詞中「矇住兩眼」、「矇著耳朵」等剛剛跟《長城》的歌詞互相呼應。雖然是歌單上「非我」作品中最新的一首,但群眾對它也非常熟悉。
    9. 《光明會》 我會形容是語帶雙關的一首作品。一方面,歌詞提到共同創製一個新的未來,但眾所週知,它也是一首替小眾群體發聲的作品。所以,我也把10分之一的空間留給它。
    10. 《我們在路上唱》 另一首原創作品。這次放在這歌單上,全因為一句歌詞「別在老年時再想回頭,為今天不敢於發聲感到內疚!」很高興,尾部的大合唱能夠邀請到本來對這首歌毫無認識的朋友們一起參與。

    後記:這次很高興能用這種方法發聲,希望7.1時帶著一張有更多歌曲的歌詞紙上街跟大家再唱一遍!

     

  • 除夕 銅鑼灣路上唱

    去年今天,我與幾位朋友因為在銅鑼灣的鬧市裡唱了一首對整個社會泛起波紋的電視劇插曲,在不方便的時間、地點惹來了大量市民旁觀,結果被警方勸令停止離場。這過程的錄像更被傳到網上,之後的事可以不談了。

    一年之後,這首叫《年少無知》的歌曲不但成為了某某流行音樂頒獎典禮中香港人最愛的歌曲,更成為了爭取民主自由人士用來發聲的一首作品。而我,也繼續走上我路上唱的旅程。自12月中到現在,已經做了尖沙嘴、中環、銅鑼灣,還有政府總部等幾個地方的路上唱。 在這個旅程中,我有我的學習,也希望把當中的所見所聞跟大家分享。 

    特別的日子  特別的地方

    在剛剛過去的大除夕,我們回到銅鑼灣。這個晚上,我們本來打算在三個不同地點嘗試進行超過20分鐘連續不斷的演出。畢竟是曾經被驅趕的地方,所以出發前都是戰戰兢兢的。隊友、後援的朋友都有各種的猜測,覺得這裡不能做、那裡不能做,至於風險低的地方,又因為沒有挑戰性而沒有需要做… 那究竟應該在什麼地方唱呢?終於,我們計劃到風險較高的維多利亞公園一帶做兩次,然後到風險較低的大坑浣紗街再做一次。有任何改動,我們還是會避免到人流最多的時代廣場一帶。

    不過,除夕晚到達維園附近後,卻發現人流是出乎意料的少。我們從高士威道方向進入維園,首先在Neway CEO對面涼亭的象棋桌邊假扮練習的又彈又唱了兩首歌。然後,再到另外兩個不同位置測試水溫,終於還是回到原來的位置。開演的時候是晚上10點,剛剛是對面工展會結束的時間。因此,我們的演出就令一些離開公展會的朋友停下來觀看。在這裡我們順利唱了6首歌曲,沒有驚險的時候也沒有太大的驚喜。只記得在《等!》、《讓暖酒翻開憶記》的時候有比較多的觀眾停下來觀看。

    第一個點的順利,無疑是為我們打了一支強心針。於是心高氣傲的,我們決定操往年初的遇事現場恆隆中心,看看有沒有可能一雪前恥。



    與持份者打交道

    來到恆隆中心,其實已經看見警員駐守。根據之前一個星期在中環百子里的經驗,覺得跟主管現場保安的人說一聲是有幫助的,於是就跟一位警察說了一聲:「我們準備唱歌,沒有問題嗎?」

    警察首先反問我們要唱的是什麼歌,然後表示,其實不論音樂的性質,是否阻塞道路也好,「在街上玩樂器都是不許可的,你們最好在我看不見的地方演奏。」(他沒有清楚說明是違法)這時候我們在百德新街百老匯附近,為了讓他看不見,我們左轉入了記利佐治街。

    在轉角處,其實已看見對面馬路有幾位警員,但同時在我們身邊有一位年老的伯伯在賣麵粉公仔,估計他是沒有牌照經營的。心想,要是他沒有被驅趕,我們在他身邊唱也就沒有問題吧?於是,我們又問他:「我們在這裡唱歌可以嗎?」

    他竟然誤會了我們的意思,以為我們在問「在這裡唱歌合法嗎?」他回答說不知道,我想他大概是不介意了。於是我們開始了我們第二節的演出。在喜氣洋洋的節日氣氛下,我們很煞風景的來了一首憂鬱的作品《賣火柴的青年》。這裡跟維園一樣有人停下來看,只是為數同樣不算多。不過,明顯看見為我們牌照和錄影的遊客多了。我不敢說我們的音樂很動聽,但我們的演出令銅鑼灣變得更有趣卻是一定的。

    當晚最特別的一個經歷,就是我們唱了兩首歌之後,賣公仔的老伯伯竟然跟我們說要去洗手間,請我們暫時代他看守檔攤。沒想到,我們會得到他的信任,同時想到去年《天與地》裡面有人說,總覺得玩音樂的人,他心裡不會怎樣的壞。不知老伯是否同樣有這種想法呢?

    其實不論是警員或者是路上的小販,都在跟我們共用這條街道,都是這「場地」的持分者。做了幾次路上唱之後,明白道路、公園等都不是我的紅館,而是有其他人在做他們各自要做的事。我開始學會了所有的表演都應該在互相尊重和體諒之下進行。這次,在眾多警員的眼目下完成了七首歌,唱了記述去年事件的《我們在路上唱》,我們抱著終於把未完的事完成了的心情,也跟老伯來一幅合照才離去。

    本來是決定到大坑做第三節演出的,不過抵達時發現浣紗街很多食肆都已經關門,人流不多,最後決定提早收Band,讓我們自己也吃個甜品迎接新年。


    下接:元旦 在遊行路上唱